傍晚五点多的时候,也就是 距离放工时间只剩40多分钟的时候,我的上司突然交了一份 必须在今天完成,而且不是一两个小时就能够完成的工作。 =.=
无可奈何的情况下,我今天加班到晚上10钟 才放工回家。 "Bravo"~
其实 我不介意加班。但我不能够明白的就是 为什么不能够早一些就交给我做,而非得等到快放工了才给? 工作了快一个月,我渐渐觉得,"last min work" 真的是这家实习公司style。 zzZZZ
虽然说,公司有叫批萨外卖 作为加班的弥补 (p/s:加班时没有加班费的)。可是,以后可以别再重蹈覆辙了吗? 坦白,我不喜欢这样。我不喜欢 明明可以在放工前就完成的工作,非得拖到临放工前才给我做。
加班不代表工作很努力。能够在放工前把该做的都完成,这 才是有效率。
算了吧。我还是努力调适自己的心态好了。毕竟我的实习会一直到12月30日才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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